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按照《连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连州市关于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现行的规范性文件全面开展清理工作。
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连州市人民调解工作“以案定补”实施办法》(连司〔2023〕25号),经确认不属于规范性文件,不再纳入规范性文件统一管理。
特此公告。
连州市司法局
2026年9月3日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按照《连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连州市关于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现行的规范性文件全面开展清理工作。
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连州市人民调解工作“以案定补”实施办法》(连司〔2023〕25号),经确认不属于规范性文件,不再纳入规范性文件统一管理。
特此公告。
连州市司法局
2026年9月3日